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专业志趣和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院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规范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4〕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其他专业本科生转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伟、邓新
成员:王辰、李敬欢、胡炯梅、李娜、于露、王静、贾静芳
联系人:马敏惠
工作职责: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转专业方案的制定、组织并监督转专业工作的实施、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安排转专业考核等工作内容。
二、基本条件
1.转入学生原专业应为中文、教育、语言类专业。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入本专业:
(1)对转入本专业有兴趣爱好和专长者,需提供特殊专长证明材料,如在相关专业领域获得专利,或创新实践、创业并得到一定成果,或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刊物上独立发表申请转入专业领域有关的学术论文、作品,或在国家级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等。
(2)退役或创业休学后复学的。
3.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三、接收计划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本科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本专业2023级、2024级共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18人,每级招收有两个学业班级,按照班额情况,本年度计划接收6名其他专业转入学生。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对汉语言文化、教育心理学、第二语言习得等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学基础理论、汉语教学法、中国文化常识等。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其考察形式如下。
(1)专业能力展示
主要考察学生的教学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以及对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认识和理解。通过模拟教学、案例分析、语言测试等方式进行。
(2)综合能力测试
评估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文化素养以及对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热情和认识。考察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专业知识问答等。
(3)其他
考察学生竞赛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用于评估其专业背景、学习态度、综合素质及潜力。
五、考核方式
1.信息发布:学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发布转专业通知,包括申请条件、接收计划、时间安排等。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按照学院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初审: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
4.考核与评估: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与评估,考核形式包括笔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面试成绩占50%)。
六、考核安排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于3月初向学院递交《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报送《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申请考试(考核)转专业情况汇总表》和学生申请材料。
3.学院组织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笔试(2025年3月,正学楼112室)、面试(2025年3月,文科5号楼303室),并将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七、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学院公示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名单,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审批。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学生需按照学院要求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如选课、学籍变更等。
八、纪律要求
学院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认真选拔,接受师生监督。对转专业中的违规行为及涉嫌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按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咨询服务
时间:2025年1月10日-3月5日(工作日)
地点:温泉校区文科5号楼342室
联系人:马敏惠老师
联系电话:14799295857
0991-4332589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简介2025.01.15.docx